实训安全操作与防火、防盗条例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4-11-19 】

一、安全操作

1.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训活动,确保实训安全。对于违章操作而导致安全事故的,必须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2.实训方案应经充分论证,并采取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,实训过程中时刻注意人身和设备的安全。

3.各种仪器设备除实验室规定人员可以上岗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。

二、防火防盗条例

1.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》《河北省消防条例》和《邢台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》。

2.认真落实学院保卫处的《消防责任书》。

3.室内严禁烟火,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,使其远离火源。

4.灭火器应处于方便取用之处。

5.节假日坚持值班,人走落锁,确保门窗结构牢靠,排除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。


更新于2026年1月16日